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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会做出这样的举动,倒不是我脸皮厚,实在是我太穷了。

五年前,我出了一场车祸,成了这本书的贫穷路人甲。

有多穷呢?

我在家住的是茅草房,穿的是别人不要的破衣服,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餐肉。

要不是我学习成绩好,学费全免,年年能拿奖学金,我那便宜爸妈早就让我辍学嫁人了。

高考结束后,我爸妈就要绑着我,嫁给隔壁村的老光棍换彩礼。

我连忙拿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还有这些年存下的一点钱跑了。

这段时间我在外打工,学费是勉强凑齐了,生活费却成了问题。

现在有了这五万块,大学四年的生活费都有了。

到了宿舍,我才发现我和姜思思是同一间宿舍。

想到书里,姜思思在宿舍各种讨好女主,却被女主冷嘲热讽,一口一句你看不起我,我虽然穷,但我有手有脚,用不着你的施舍,说是这么说,她最后都会勉强收下。

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
我握了握拳头。

既然女主不喜欢,那这种烦恼就让我来承受吧!

我真的好善良,我哭死!

3

想到未来的美好生活,我不由得笑出了声!

姜思思感到奇怪:「你笑什么?」

我真诚地道:「一想到大学这四年,我都将和人美心善的大小姐一起度过,我实在是太开心了。」

姜思思红了红脸:「我也没你说得那么好啦,还有叫我思思就行了。」

她注意到我单薄的行李,有些惊讶:「你就拿这些来报到?」

我的东西很简单,就只有两身衣服、一双鞋子。

至于日用品,我是打算等会儿去超市买的。

「嗯,这是我全部的家当。」

姜思思皱了皱眉头,二话不说抓着我的手,往外走去。

「我带你去采购,本大小姐不允许自己的跟班,穿得这么寒碜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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